因工程建设管理需要,辽宁省水利厅所属企业东湖电厂、东源电厂、清湖电厂决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为水电站运行与维修管理,拟招聘27人。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有一定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责任心;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户籍在铁岭市清河区、开原市及本溪市桓仁县(以公告发布时户籍为准,发布日之后办理无效),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热能与动力工程(水动方向)、液体机械及流体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气工程、电气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农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毕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水电站、电厂建设与运行、维修方面工作经验;
5、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受过党纪政纪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请在报名表报考单位一栏中明确所报电厂名称(如“XX电厂”)并在备注栏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报名时间:2015年5月 29日至6月4日。
报名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辽宁省水利厅院内3号楼409房间。
应聘人员要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制度,并在报名表“个人承诺”一栏签字。
2、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材料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准备4张近期1寸免冠同版照片,提供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按要求详细填写《辽宁省水利厅所属企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复印件报名材料不予返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者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将无条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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